近日,中共安康市委印发了《关于强化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领导措施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强化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领导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级党组(党委)要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科学判断形势,精准把握疫情,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完善方案预案,压实工作责任,科学统筹协调,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三、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果断有力,对疫情防控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组织推进、亲自跟踪问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四、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领导干部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疫情防控第一线,带头落实防控防治措施,带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带头严守纪律要求,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决不允许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五、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基层党组织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广泛组织党员干部,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建立健全防护网络,认真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做到哪里任务险重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党的坚强有力的工作,让党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六、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党员干部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把疫情防控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具体实践和自觉行动,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战斗姿态,坚守在一线、奋斗在一线、冲锋在一线,不畏艰险、迎难而上、无私奉献,全力做好宣传引导、防控救治、卫生防疫等工作,以自身先锋形象和模范行动影响带动广大群众增强信心、战胜困难。
七、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职能部门责任。各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要求,进一步完善防控预案,细化责任清单,强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做好排查管控、医疗救治、市场监管、物资调度、人员调配等工作,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任务落细落小落到位。
八、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群防群治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镇(办)干部职工,各级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行业工作人员,各级联防联控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科(股)室同志,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长、驻村工作队员要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工作,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强大合力。
九、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组织部门责任。各级组织部门要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考察、识别、评价干部,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的实际表现作为考察其政治素质、宗旨意识、全局观念、驾驭能力、担当精神的重要内容,切实用好“三项机制”,对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表扬表彰、大胆使用;对作风漂浮、工作不力的,及时调整处理。要关心关爱奋战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专家人才和党员干部,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
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纪检监察部门责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及时跟进掌握有关情况,对不敢担当、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追究,绝不姑息迁就。
十一、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宣传部门责任。各级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有关政策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宣传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工作。
十二、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报告责任。各级党组(党委)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动员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防控疫情斗争中发挥作用等情况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