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烈士褒扬有关工作的通知》解读 | ||
索引号 | szfgzbmswsjkwyh/2020-0229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2月1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2-19 15:06 |
内容概述 |
2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烈士褒扬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人函〔2020〕6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做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牺牲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烈士褒扬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按照评定(批准)烈士的范围、申报受理审核、抚恤优待宣传等要求,重点从四个方面做好烈士褒扬有关工作。一是要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牺牲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烈士褒扬工作。二是要及时掌握本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牺牲情况,督促牺牲人员所在单位做好申报工作。三是要及时对牺牲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的遗属进行慰问,了解并积极协调解决他们的困难,做好心理疏导。四是要高度重视对牺牲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事迹的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雄、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凝聚强大正能量!
相关链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烈士褒扬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