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陕西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3月16日通告(陕肺炎组发〔2020〕13号)精神,全面加强境外来安返安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在此基础上,对境内来安返安人员健康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境内来安返安人员,必须出具出发地“健康码”或镇(办)及以上机构14日内有效健康证明;必须申领安康“健康码”;必须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告。
二、在安康市有项目合作、营商关系等来安返安人员,由输入方或输出方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直通车”方式,集中精准接送。工作场所严格规范管理,人员健康严格规范监测。
三、以个别、分散方式来安返安人员,来自中风险地区的,一律由村(居)委会负责监管居家隔离14天;来自高风险地区的,一律由县区负责监管集中隔离14天。
四、各交通检查站(点)对境内来安返安人员,严格按规范开展健康监测、信息登记。手续齐全的“点对点”接送车辆,人员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自驾车辆,一律予以放行。
五、各县(区)、各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确保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手抓、两手硬”。各类用人单位要扛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人员,严格按相关技术规范程序处置。各镇(办)要组织辖区村(居)委会,切实做好各类来安返安人员的排查摸底、健康状况监测、规范化隔离、生活保障服务等工作。
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