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0-04-2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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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指办字〔2020〕51号


各县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各单位:
  为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根据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肺炎组发〔2020〕14号)精神,结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一)夯实防控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吸取国内部分地区管控不力导致疫情反弹的教训,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维持来之不易的疫情持续向好的良好态势。各县区党委、政府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主要领导对属地防控工作负总责,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行业督导、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健康管理、物资保障、信息报告等工作制度,将疫情防控贯穿到复工复产复学的各个方面。
  (二)优化防控力量。各县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在坚持现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前提下,结合实际优化和加强集中办公人员和工作力量,确保常态化防控指挥更加有力、人员更加精干、运转更加高效。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疫情动态,定期组织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适时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优化防控方案。要聚焦疫情防控关键要素,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三)落实工作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做好疫情应对专项经费保障,持续为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疾控机构运转和医护、防疫和社区(村)人员防控做好工作保障,为复工复学重点人员提供必要防护物资。提升疾控机构卫生监测和实验室检测能力,加快完成各级传染病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三级综合医院应当建立生物安全二级以上实验室,配备更简便、更高效准确的检测设备,推进商业化应用。
  二、强化境内外输入疫情防控
  (四)对境外来安返安人员健康管理全覆盖。积极做好西安口岸和其他口岸入境来安返安人员管控,形成人员管控闭环。充分利用省上反馈、大数据排查的各类入境人员信息,做到入境人员核查结果及时反馈、管控措施及时落实、管理信息及时报告,实现对入境人员精准管控,形成信息管理闭环。对已集中隔离14天后抵达安康的,由居住地的镇办、社区(村)做好健康检测;对已集中隔离7天后抵达安康的,从抵达之日起继续居家隔离7天,在第6天安排进行核酸检测,杜绝发生境外输入本地关联病例。
  (五)加强风险地区来安返安人员健康管理。对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近14天武汉来安返安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建立数据库,一律发放健康告知书,一律开展健康状况检查问诊,一律查验健康通行码,复工复学一律要开展核酸检测。要严格落实“红码”“黄码”等高危人员分类隔离医学观察,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转运至定点医院排查就诊。
  (六)严格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管理。加强出院患者隔离观察、健康状况监测和康复服务,复阳患者第一时间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机会性筛查,对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立即隔离治疗,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
  (七)积极扩大人群核酸检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扩大检测的安排部署,持续做好病例密切接触者、一线医护防疫和检疫人员、监管羁押场所备勤人员及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核酸检测,严格落实近14天武汉地区来安返安人员、武汉地区返安师生员工核酸检测,做到对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积极借鉴广东省典型经验,对复工复产人员聚集的单位和场所、发热门诊患者、非发热门诊住院患者优先做到愿检尽检,促进人员合理流动、推动全面复工复产。
  (八)加强学校师生员工疫情防控。落实落细各级各类学校错时错峰开学及各项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的学校要配备专(兼)职校医,强化入学体检、因病缺勤缺课人员追踪管理和晨午晚检等制度,精准掌握每位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对教室、食堂、住宿区域、电梯、厕所等开展定期消毒,确保平稳有序开学复课。
 三、科学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九)加强企业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建立企业疫情防控责任、防控联络员、异常情况报告制度,调整与企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不相适应的防控措施。鼓励采取“非接触式”智慧办公,支持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协同办公、在线监控、视频会议、智能运维、供应链协同等工作。逐步放开宾馆、饭馆、商场(店)、书店等生活服务类场所,加快恢复体育场、公园、室外景区等开放式活动场所并限制客流量,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暂不开业,马拉松长跑、聚集性宗教活动、各类展览及会展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暂不开展。加强对商场、超市、宾馆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完善旅游景区预约制度,强化人员流量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十)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优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区域空间布局,完善诊疗流程,做好诊疗区域消毒通风。加大医务人员培训,落实院感防控各项要求,强化医护人员防护。减少医院人员聚集,推动有条件的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开展网络、电话预约服务、错时服务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就医。
 (十一)加强重点机构和单位疫情防控。加强对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重点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加强对监狱、戒毒所、看守所等重点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落实体温检测、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四、落实日常防控措施
  (十二)切实发挥发热门诊前哨作用。落实预检分诊制度,严格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实行发热门诊留观日报告制度,对发热门诊留观病人开展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及时甄别疑似患者。药店要对自行购买退热药品人员进行登记和报告。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规范转运至定点医院排查治疗。
  (十三)切实发挥健康码的风险警示作用。按照“统一规则、互信互认、动态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健康人员健康码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健康码“绿码”一码通行的有关要求。加强小区、单位、学校、企业、医疗机构、药店和商场超市等人员流动量大的公共场所和机场、火车站、客运场站、公交等交通枢纽扫码亮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对于红码和黄码人员落实监控并及时报告。
  (十四)加强社区防控。坚持群防群控、精准防控原则,建立省外人员来安返安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将省域以外来安返安人员、来安出差人员、来安务工营商人员、风险地区来安返安人员等四类重点人群,纳入社区(单位)网格管控,实现清单化、信息化、责任化管理。做好出入扫码测温和环境整治等社区防控措施,做好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提供相关生活保障支持;做好老年人、婴幼儿“一老一小”等困难群众关怀帮扶工作,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守望相助的社区防控互助体系。
  (十五)提升集中隔离点服务水平。所有集中隔离点要成立由街道办、医疗卫生、公安、安保、服务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责任单位负责人员组成的管理团队,开展个性化、人性化服务。加强各类物资保障,做好日常检测、健康指导、清洁消毒、废弃物处理和预防感染工作,切实把感染风险控制到最低,形成健康服务闭环,杜绝安全、消防等事故事件发生。
  (十六)建立完善卫生员制度。探索建立基层及各行业传染病防控卫生员工作机制,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没有内设医疗机构的单位设立卫生员,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日常环境消毒、职业病防控宣传教育,指导员工落实健康监测、传染病防控、个人防护等日常措施。
  (十七)开展新闻宣传和教育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疫情信息、防控工作进展新闻宣传,积极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法律法规、防控知识和防控指南宣传教育,倡导公众在密闭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少聚集、多通风、勤洗手、常消毒,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形成良好卫生习惯。


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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