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康市中心城区公共区域集中消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0-06-18 10:29
分享

陕西明石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中心城区公共区域2020年集中消杀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心城区公共区域2020年集中消杀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MSZBZX2020009

三、采购人名称: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花园大道

联系人:任晶晶

电话:0915-899239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明石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康金州国际城5号楼2单元1501室(安康市育才路104号)

联系人:江兢瞻

电话:0915-3229904/17719695630

传真:0915-3229904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项目概况: 中心城区2020年公共区域集中消杀服务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用于病媒防制;

采购预算: 2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

3、投标供应商经营范围具有病媒生物防制或有害生物病媒防治服务内容且已在安康市爱卫办登记(备案书);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主体信用查询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企业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6-19 08:00:00至2020-06-28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金州国际城5号楼2单元1501室(安康市育才路104号)

3、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登记备案并交纳费用;(3)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7-01 09:3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香溪路8号)403第六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0-07-01 09:3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香溪路8号)403第六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3229904/17719695630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0693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明石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06-18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