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陕西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开启

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280元

作者:来源:陕西日报发布日期:2020-09-04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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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9月1日,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集中缴费开启。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280元。

此次集中缴费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不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各类人员,按规定标准缴费并完成参保登记的,待遇享受期自缴费之日的次月起。

缴费标准方面,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83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5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280元。

贫困人口参保享受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由财政资金给予定额资助,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45元定额资助,市县财政资助标准由各市自行确定,资助后剩余部分由贫困人口自己缴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职工医保期间发生中断参保后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需办理职工停保手续,同步办理参加停保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在按标准足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从职工医保待遇停止之日后次月算起。2021年1月1日起当年出生的新生儿,自出生日起90天内须在本人户籍地或居住地医保部门或社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参保登记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参保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保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定额资助标准由各市确定。

对于退役士兵、应届外省毕业回陕大学生,缴费标准根据缴费时间而有所不同。2021年6月30日前参保缴费的退役士兵,按当年全省确定的年度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个人参保费用;2021年7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退役士兵,按当年全省确定的年度参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缴纳参保费用。应届外省毕业回陕大学生,参照退役士兵参保缴费要求和标准执行。

参保人员须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税务部门缴费。新增拟参保人员,须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社区或医保部门指定的服务窗口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医保部门进行参保状态确认,将新增人员信息传递给同级税务部门录入后,参保人员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自行缴费。

参保人只能选择参加政府开展的一种类型基本医保,禁止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缴费人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已经以大学生身份参保后,又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应提出申请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退费。(记者:孟珂 杨静 实习生:高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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