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0-09-12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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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健局、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恒口示范区卫健局,市直管各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624号;通知文本和相关附件可在国家卫健委网站下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开展第一批36个病种/手术的医疗机构应从2020年10月10日开始补报2020年1月1日及之后的出院病例信息;开展第二批15个病种/手术的医疗机构应从2021年1月1日开始上报出院病例信息。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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