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康市2021年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1-04-27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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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卫函〔2021〕67号


各县区卫健局、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高新区卫健和医保局、恒口示范区卫健局,市直管各医疗单位:

现将《安康市2021年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


安康市2021年中医药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发展中医药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法》《陕西省中医药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坚持中西医并重,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强中医药服务、人才队伍、传承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中医药疾病救治和应对疫情防控能力,为实现安康追赶超越目标和健康安康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1.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市中医院争创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并加快传承创新项目和高新院区建设。完成石泉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加快宁陕、汉阴、旬阳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力争镇坪县中医院建成投用,实现全市县县都有政府办公立中医院。

2.实施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市中医院国家区域及省级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和省级中医药特色康复示范中心建设。抓好县级中医院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工作,增强中医药重点、特色专科服务能力。指导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规范设置治未病科。提升中医药在各类医疗机构的参治率,特别要发挥好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的作用。

3.提升中医药疫情防控能力。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及发热门诊。开展疫病防治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全员培训,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及疫病中医药防控救治能力。加强中医医院院感防控能力培训与督导检查。

4.巩固提升基层中医药能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建设一批中医药“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县)复审准备。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化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支持县级中医医院开展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加大示范中医馆建设力度,开展中医馆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促进中医馆 “提档升级”。开展中医特色村卫生室评选。提升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二、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中医药人员尤其是高学历中医药人才人招录引进力度,充分发挥陕西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的作用,为安康培养引进一批高素质中医药人才。实施“十百千万”人才培训培养工程,统筹抓好西学中、中医药师承教育、学历教育、各类中医药继续教育和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持续推进国家级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建设,抓好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及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认真做好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及陕西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生的教学等工作。

三、深入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强化各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开展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工作。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临床研究和“秦药”开发应用研究,提升其科研能力和协同创新能力,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开展2021-2022年度全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实施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项目,挖掘民间中医药精华。做好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科研成果的总结和应用。

四、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监管

1.夯实中医药服务质量安全基础。组织开展中医医院巡查和等级评审。持续推进二、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充分发挥中医病案、中药饮片、中医护理等中医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作用,积极开展专项督查和培训,着力提升中医药诊疗质量,确保安全。

2.强化中医药服务监督管理。规范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继续整治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加强限制类医疗技术的管理与应用。强化中医医疗机构疫苗流通、预防接种和精麻药品管理。做好“三伏贴”技术应用管理,确保安全。强化备案中医诊所、中医(专长)医师的执业监管。

五、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

深化中医药文化“场所建设、活动开展、产品创作、品牌打造”等工作。深入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扎实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围绕中医药传承创新、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广泛开展新闻宣传,营造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中医药系统信息化建设

指导各级中医医院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使县级中医院应用水平分级达到三级以上,市中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达到四级以上。健全医院信息平台功能,优化预约诊疗等便民措施,加快建设贯通诊前、诊中、诊后各环节的智能化中医医院。支持中医医疗集团、专科(专病)联盟、医共体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实现重大、疑难疾病联合会诊和资源共享。

七、加快推动中药产业发展

积极配合工信、农业、林业、市场管理等部门,健全完善中药质量保障与服务体系,推进中药材种植养殖“一县一品”,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打造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加大力度推广“秦药”品牌,鼓励市内医疗机构、国医馆(堂)和连锁药店采购、销售“秦药”产品和“定制药园”中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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