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视频会和岚皋县新冠疫情防控联席会议精神,岚皋县迅速行动,全力排查全县民营医疗机构疫情防控风险,对全县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进行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全县民营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病人处置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要求医疗机构负责人,一要充分发挥预检分诊“哨点”作用,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必须测体温、询问症状及流行病学史,并做好记录,时刻保持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敏感和警觉。二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克服松劲心态和侥幸心理,严禁接诊发热患者,严禁违规开具发热药品,发现发热等可疑病例,详细登记患者相关信息,引导发热患者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按相关程序及时报告,全力做好发热患者全链条闭环管理工作。三要对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关闭整顿。
截至目前,已检查医疗机构16家,下达监督意见书10份,对2家不具备发热诊室擅自接收发热病人的医疗机构,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加强民营医院和诊所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给予停业整顿处理;对1家未落实首诊负责制,未按要求规范书写门诊记录和处方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下一步,岚皋县将继续按照相关要求持续做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监督检查,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将严管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