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需要,加强和规范卫生健康统计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根据《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深入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moj. 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提出意见。
2.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网址:http://www.nhc. gov.cn),进入网站首页左侧的“互动”中“征求意见”栏,点击“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箱:ghsghc@nhc.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4.通信地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司,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邮编:100044。来信请注明“《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