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致全省初高中学生家长关于新冠疫苗接种的公开信 | ||
索引号 | szfgzbmswsjkwyh/2021-0524 | 公开目录: | 重点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陕西省卫健委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7月2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7-29 17:13 |
内容概述 |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肆虐,国内多地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仍要时刻警惕,不能放松。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构筑全民免疫屏障,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重要途径,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儿童和青少年都是免疫屏障构筑的重点人群,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要求,为继续落实我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在原有18周岁及以上人群接种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接种范围,7月份起,我省将开展12-17周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一、接种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自愿、保障安全的原则,稳妥推进我省初高中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接种前,接种人员会充分告知监护人,确保知情、同意、自愿接种,接种时监护人需全程陪同。目前仅两种疫苗可用于12-17岁人群的疫苗接种,即“国药中生北京所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和“科兴中维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免疫程序为两剂次,两剂间隔≥21天。
二、目标人群
15-17周岁人群。7月起,启动15-17周岁人群接种,7月底前完成15-17周岁人群第一剂次的接种覆盖,8月底前完成全程两剂次接种。
12-14周岁人群。根据国家统一安排,8月开始12-14周岁人群接种工作,8月底前完成12-14周岁人群第一剂次的接种覆盖,9月底前完成全程两剂次接种。
符合接种条件的中职学校学生和12-17周岁未在学校就读的社会人员,可就近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进行接种。
三、接种形式
针对我省12-17周岁初高中学生的接种工作,本次采取以下两种接种服务形式。一是就近到现居住地所在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进行接种;二是就近到新冠病毒疫苗临时接种点或移动接种点进行接种。
各地、各学校具体接种服务形式,以县(区)公告或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1.接种实施的全过程,学生应由家长全程陪同。
2.接种前请学生家长配合接种人员做好健康询问和知情告知工作,仔细阅读并签署《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接种知情同意书》。
3.接种前避免学生空腹、劳累,要让学生在一个放松的状态下进行疫苗接种。
4.接种后一定要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联系留观现场的工作人员。
5.如有预防接种相关问题,请咨询:029-12320热线
家庭全员接种,才是对孩子们最贴心的呵护。周围的人都接种了,才能形成牢固的免疫屏障。为了孩子的健康和安全,请您陪同孩子到指定接种点进行接种,并积极发动家庭其他成员、亲朋好友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让我们共同呵护孩子们健康成长!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陕西省教育厅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