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健局、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高新区卫健医保局、恒口示范区卫健局,市直管各医疗构:
现将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控人员配备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8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3日
附件: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控人员配备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