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和院内感染防控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1-08-23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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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健局、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高新区卫健医保局、恒口示范区卫健局,市直管各医疗机构:

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和院内感染防控培训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7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各级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广大医务人员,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开展秋冬季新冠肺炎医疗救治网上培训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94号)要求,在“人民好医生”手机客户端进行培训学习,尤其要注意对新增、更新内容的学习。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0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和院内感染防控培训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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