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最新通告: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作者:来源: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日期:2021-10-22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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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5号)

10月16日以来,由“旅行团”引发的疫情传播链条仍在继续向外扩散,为从快从严、科学精准防范疫情输入,根据省应对办相关《紧急通知》精神,特通告如下:

一、积极主动报备。10月1日以来,有内蒙古额济纳旗、二连浩特、甘肃张掖、嘉峪关、兰州、宁夏银川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安返安人员,近14天与西安等确诊病例游览景区、就餐、住宿、航班、高铁等活动轨迹有时空伴随的来安返安人员,健康码被赋红码、黄码的在安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工作单位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备,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因瞒报、谎报个人情况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密组织排查。各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进入应急状态,镇办街道、村组社区要主动开展风险人员排查,特别是要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有疫情发生地区来安返安人员排查,确保不漏一人。“两站一场”要严格执行所有入陕来安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措施,对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要就地进行采样检测,在检测结果未出前,一律不得离开。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景区景点,不得入住宾馆、饭店、民宿等。

三、管实重点机构。车站、宾馆、餐厅、旅游景点、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冷链物流企业等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职业防护、定期核酸检测,严格执行扫码验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严格做好环境消杀消毒。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院内感染控制,严格落实首诊负责、预检分诊等制度,对出现发热或可疑症状者做好流行病学问诊,发热门诊患者在核酸检测结果反馈之前一律留观,落实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制度。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规定做好发热患者规范转诊,严禁擅自接诊发热患者。

四、细化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环境同防”策略。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全覆盖、无死角,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规范处置突发事件。加强聚集性活动规模管控,有内蒙古、甘肃、宁夏等省份、其他中高风险地区14天内旅居史人员,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等症状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各类活动。近期,原则上不得举办或承办各类线下大型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压缩规模、提前报备,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每2天对相关人员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五、强化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新冠肺炎免疫屏障。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立即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密切关注疫情信息与防疫政策,及时了解中高风险区动态调整情况,非必要不出省、不离市,不信谣、不传谣。

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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