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日前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或一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的重点人群,应在11月底前完成加强免疫工作
■ 其他完成全程接种6个月以上、有加强免疫意愿的人群,按照加强免疫程序进行接种
11月1日,陕西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及3—11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启动3—11岁人群疫苗接种,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工作,尽快构建全民免疫屏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指出,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高度重视并统筹做好加强免疫工作,5月1日前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或一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的重点人群,应在11月底前完成加强免疫工作。其他完成全程接种6个月以上、有加强免疫意愿的人群,按照加强免疫程序进行接种。
《通知》要求,各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要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做好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常规疫苗接种以及成人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工作。教育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全省各类小学和托幼机构做好沟通告知、宣传教育工作。各地要结合未成年人接种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合理把握接种工作节奏,坚持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稳妥推进3—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接种,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两剂次接种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各接种点现场风险管控,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保持排队间距,加强接种区域人员进出管理;严格操作规范,落实接种“三查七对一验证”流程,强化疫苗冷链运转和出入库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驻点保障,确保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够及时科学处置。(记者 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