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疫情防控健康提示

作者:来源: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日期:2021-12-13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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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外“奥密克戎”毒株出现导致新冠疫情反弹,国内多地报告本土病例,疫情防控面临境外境内双重风险。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持续提醒广大市民及时关注疫情信息,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一、及时报备信息。凡是近28天从境外入陕来安返安人员、近14天从国内报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县(市、区、旗)入陕来安返安人员、接到各级疫情防控机构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及次密接者等风险人员、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备,积极配合流行病学调查,严格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瞒报、谎报行程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优势,对风险人员全面排查,锁定行程轨迹,落实核酸检测等措施,24小时内“清仓见底”。农贸市场、商超、电影院、医疗机构、药店、养老机构、学校、旅店、客运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全面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检查指导、环境消杀、体温检测、通风措施、个人防护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有力有效。

三、加强自我防护。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动态信息,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非必要不出境,尽量减少跨省流动,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立即向属地社区报告,按要求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守疫情防控规定,接诊患者一律询问流行病学史,从严做好个人防护与环境通风消毒,严防职业暴露或感染发生。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门诊部等一律不得接诊发热等可疑症状患者。

四、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安全、最有效、最直接、最经济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自己、保护家人,利己利家利国。我市已于10月18日和11月1日,分别启动18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新冠疫苗第三针)和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人员“应接尽接、应接早接”,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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