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陕西省卫健委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 印发<陕西省卫生健康信用监督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 ||
索引号 | szfgzbmswsjkwyh/2021-0223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卫函〔2021〕269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2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2-27 10:58 |
内容概述 | 《陕西省卫健委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印发<陕西省卫生健康信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发改局,恒口示范区卫健局、发改局,高新区卫健和医保局、发改局,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陕西省卫健委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印发<陕西省卫生健康信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卫监督发〔2021〕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
附:关于印发《陕西省卫生健康信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 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