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沈照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szfgzbmswsjkwyh/2021-0248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卫党字〔2021〕54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0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2-02 16:02 |
内容概述 | 关于沈照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经市卫健委党委研究,决定:
沈照华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老龄健康和人口家庭发展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原职级自行免去;
免去郭志春同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老龄健康和人口家庭发展科科长职务;
张超芬同志任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原职级自行免去;
惠鹏同志任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原职级自行免去。
中共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