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健局、红十字会,高新区卫健医保局、恒口示范区卫健局,市直管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血液供应保障水平,充分发挥我市七大班子领导带头献血和县市区委、政府等领导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引领示范作用,巩固我市“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荣誉,根据国家卫健委等11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血液供需状况及承担的省内外血液援助保障任务,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无偿献血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献血法》,要将无偿献血作为法治中国建设和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提高对无偿献血工作重要性、特殊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专(兼)职人员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每年要定期组织开展2次以上团体无偿献血活动,努力为全社会作出表率。各县(市、区)卫健局、红十字会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无偿献血工作,做好统筹协调,合理设置流动或固定采血点,并为采血车辆在有利于开展无偿献血的场所停放及用电等提供方便。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的公益宣传,要紧密结合“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教育和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拓宽思路、创新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无偿献血的目的和意义,普及无偿献血知识,及时宣传和表彰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以弘扬无私奉献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各县(市、区)要巩固我市无偿献血镇办全覆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镇办每年2次定期无偿献血工作机制;要继续坚持以镇人民政府为主导,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依托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镇办基层专干、卫生院医生、村医在强化无偿献血宣传、推进无偿献血向农村延伸中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镇、村四级无偿献血宣传网络及献血队伍,努力营造献血光荣、献血文明、献血无损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密组织,强化考核
各县(市、区)卫健局、红十字会要制定本辖区无偿献血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部门(单位)职责,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严格考核标准。市中心血站要主动加强与各县(市、区)、各单位的沟通联系,要按照既定目标,加强统筹协调,有序开展无偿献血工作,并及时反馈无偿献血工作进展,以确保全年采供血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要加快“智慧血站”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和血液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全市采供血质量安全。市卫健委、市献血办、市红十字会将对各县(市、区)、各单位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进行考核。
特此通知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康市献血办公室
安康市红十字会
2022年2月21日
2022年各县区无偿献血募集指标
县 区 |
募集指标(U) |
备注 |
汉滨区 |
4600 |
含在区属单位及各乡镇的采血量 |
汉阴县 |
6200 |
|
石泉县 |
3400 |
|
宁陕县 |
1600 |
|
紫阳县 |
3800 |
|
岚皋县 |
3200 |
|
平利县 |
2800 |
|
镇坪县 |
1300 |
|
旬阳县 |
5300 |
|
白河县 |
3200 |
|
恒口示范区 |
1700 |
|
高新区 |
600 |
|
市中心血站 |
27300 |
|
合计 |
65000 |
|
2022年二级以上医院无偿献血募集指标
单 位 |
募集指标(U) |
安康市中心医院 |
750 |
安康市中医医院 |
680 |
安康市人民医院 |
460 |
安康市妇幼保健院 |
150 |
电建医疗集团安康医院 |
90 |
汉滨区第一医院 |
390 |
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 |
220 |
汉滨区第三医院 |
230 |
汉滨区中医院 |
60 |
汉阴县人民医院 |
280 |
汉阴县中医院 |
160 |
汉阴县妇幼保健院 |
100 |
石泉县医院 |
200 |
石泉县中医院 |
90 |
石泉县妇幼保健院 |
80 |
宁陕县医院 |
110 |
紫阳县医院 |
280 |
紫阳县中医院 |
100 |
紫阳县妇幼保健院 |
20 |
岚皋县医院 |
170 |
岚皋县中医院 |
50 |
平利县医院 |
170 |
平利县中医院 |
110 |
镇坪县医院 |
90 |
旬阳市医院 |
350 |
旬阳市中医院 |
200 |
旬阳市妇幼保健院 |
100 |
白河县医院 |
180 |
白河县中医院 |
60 |
合计 |
5930 |
注:1.募集指标单位(U):全血每200ml为1个单位(U)计算,民营医疗机构募集指标按照单位职工总数的20%计算。
2.各县(市、区)卫健局要与市中心血站加强联系,确定本辖区内具体献血事宜。市中心血站联系电话0915—3115669。
3.各二级以上医院献血时间以夏季、冬季应急献血为主,具体以市中心血站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