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主题: | 独生子女保健费如何发放 | ||||
留言人: | 段女士 | 留言日期: | 2022-11-08 | ||
留言内容: | 《安康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本办法自2017年6月15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14日止”,目前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工作处于无据可依的状态。请问有新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出台吗?还是以公文的形式明确继续沿用过期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 | ||||
留言回复: | 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发【2021】21号 (十八)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
||||
回复时间: | 2022-11-09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