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索引号 | szfgzbmswsjkwyh/2023-0096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责任部门 |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2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1-29 12:11 |
内容概述 |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条例、文件的规定,编写了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安康市卫健委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统筹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市卫健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07条(其中工作动态2004条,概况类信息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101条)。全年办理网上留言及咨询43件,办结率100%。同时,通过“健康安康”微信公众平台,多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发布信息821条,回复在线咨询53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市卫健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4件,公开信息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持续做好网站与新媒体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和信息审核发布,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强化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及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印发了《市直卫健系统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政务公开、政民互动事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认真做好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维护工作,完成门户网站Ipv6改造工作。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提升公开实效,市直卫健系统开设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政务新媒体10个,在发布民生信息、展现政府形象、搭建沟通桥梁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持续加强新闻发布和12345热线市(局)长接话日活动,就涉及卫生健康行业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等工作接听群众来电,解决反映诉求,加强正面宣传,切实加强了舆论引导。
(五)监督保障情况。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对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实时监测,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对照本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存在问题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进行集中整改,举一反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持续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全面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安康市卫健委严格按照中、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要强化。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不够丰富。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将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实际,积极探索,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的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我们将按照“政策制订与解读同步”的原则,及时做好政策性文件及解读的同步发布,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内容质量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