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城区防汛抗洪抢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来源: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日期:2023-05-3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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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城区防汛抗洪抢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szfgzbmswsjkwyh/2023-0124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卫发〔2023〕9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5-30 17:13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防汛抗旱暨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包抓的责任区、高新区花园大道委机关和市直卫生健康系统防汛抗洪工作,做到防大汛、抗大洪、防大险,确保群众、患者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城区防汛抗洪预案的通知》(安政发〔2023〕8号)和《汉滨区老城街道办大北街社区2023年防汛抗洪暨抢险工作预案通知》要求,特制定《2023年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城区防汛抗洪抢险实施方案》。


汉滨区卫生健康局,市直(管)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3年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城区防汛抗洪抢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2023年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城区防汛抗洪抢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防汛抗旱暨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包抓的责任区、高新区花园大道委机关和市直卫生健康系统防汛抗洪工作,做到防大汛、抗大洪、防大险,确保群众、患者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城区防汛抗洪预案的通知》(安政发〔2023〕8号)和《汉滨区老城街道办大北街社区2023年防汛抗洪暨抢险工作预案通知》要求,特制定《2023年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城区防汛抗洪抢险实施方案》。

一、卫生健康系统主要任务和职责

(一)主要任务

1.医疗抢救和灾后消毒防疫。一、二号命令的医疗抢救和灾后消毒防疫由汉滨区卫健局负责,主要负责撤离安置群众的医疗保障,对安置人员健康状况进行实点检查,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灾后做好洪水浸泡区域的消毒防疫工作。要做好区级管辖医疗机构安全度汛监管工作,落实防汛抢险、群众撤离转移和救灾安置点的医疗救助保障及灾后消毒防疫工作。江北片区由安康市人民医院承担,建民、张滩、关庙、吉河四个镇(街道)的医疗抢救和灾后消毒防疫工作由各镇(街道办)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承担。

三号命令发布后,市卫健委负责水西门至市委以东地区的医疗抢救和消毒防疫工作,汉滨区卫健局负责水西门至市委以西地区的医疗抢救和消毒防疫工作,水西门至市委以东片医疗抢救中心设在市中医医院,水西门至市委以西片医疗抢救中心设在区中医医院。

2.市卫健委负责做好包抓责任区(老城办大北社区小北街以西全段、沙帽石街全段)防汛抢险工作。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各自报抓单位和本单位防汛抢险工作。

(二)市直各单位职责

1.市卫生健康委。一是负责城区卫生健康系统防汛抗洪期间防疫消毒和医疗救护的总体指挥和调度协调。二是负责委机关国家财产和解放路原市卫生局、原市计生局家属楼人员财产安全转移工作。三是负责做好包抓责任区(老城办大北社区小北街以西全段、沙帽石街全段)防汛工作。

2.市中心医院。一是负责城区金州路至水西门以东,巴山路以北地区伤病员抢救诊治工作。二是负责本单位病人的安全转移工作。三是负责本单位国有财产、家属院人员财产的安全转移工作。四是承担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医疗救护工作。

3.市中医医院。一是负责城区香溪路至市委以东,巴山路以南地区伤员的抢救诊治工作。二是负责本单位病人的安全转移工作。三是负责本单位国有财产、家属院人员财产的安全转移工作。四是承担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医疗救护工作。

4.市疾控中心。一是负责全市灾后消毒防疫业务工作指导。二是负责城区水西门至市委以东及江北办事处区域的水质监测和消毒防疫工作。三是负责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本单位国有财产、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四是承担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5.市妇幼保健院。一是协助市中心医院做好汛期医疗救护工作。二是负责本单位和家属院(包括:江北院区、江南老院区、原市计生局家属院)人员财产的安全转移工作。三是承担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6.安康疗养院。一是协助市疾控中心做好灾后消毒防疫工作。二是负责本单位国家财产、家属院人员财产的安全转移工作。三是承担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7.市人民医院。一是负责一、二命令发布后,江北办事处水淹地区(不包括张滩、关庙、建民、吉河镇)消毒防疫和医疗抢救工作。二是负责本单位病人的安全转移工作。三是负责本单位国有财产、家属院人员财产的安全转移工作。四是承担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8.市中心血站。一是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灾后消毒防疫工作。二是负责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本单位国家财产和江南巴山东路原中心血站家属楼人员财产的安全转移。三是承担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9.市卫生监督所。一是负责水西门至市委以东及江北办事处水淹地区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协助委机关做好解放路原市卫生局旧家属院人员财产安全转移工作。三是协助委机关做好包抓责任区(老城办大北社区小北街以西全段(2-41号)和纱帽石街全段)防汛工作。

10.电建医疗安康医院。一是协助市人民医院开展汛期医疗救护工作,负责张岭水电三局基地医疗救护工作。二是承担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包抓责任区主要任务

负责老城办大北社区小北街以西全段(2—41号)、沙帽石街全段(2—62号)、小北街以西—水西门以东汉江公园防汛工作。共计总户数331户1030人(重点区域:汉江公园汉水阳光怡养院老人54人员工20人;汉江公园门店两处:共7人;重点危房:小北街19—20号  24号--28号)

(二)工作内容。

1.按照安康城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于5月31日前全面落实包抓责任区防汛“三到户”(情况掌握到户、信息预警到户、责任落实到户)工作,与包抓社区各户见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逐户登记人员信息、联系方式,讲明撤离路线,填写入户调查表、转移明白卡,逐户签订《防汛抢险目标责任书》。

2.当城区指挥部在汛期发布紧急通知时,委防汛抢险应急工作组全体成员迅速到单位集中,在委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分工,与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一起深入到包抓责任区,做细做实群众思想发动,雨情、汛情传递。

3.遇二号命令一响包联责任人到重点户、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三号命令一响,立即组织辖区群众撤离,并帮助重点户提前撤离,撤离路线由解放路撤离到汉滨区进校(电话:13992500000)。组织做好群众安全转移、生活帮扶,确保防汛责任区内无一人伤亡,财产不受大的损失。

三、市直卫生健康系统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保证市直卫生健康系统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高效指挥,市卫生健康委成立防汛抗洪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委党委书记、主任王黎任组长,委其他副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委副主任李诗贵任责任副组长,市直医疗卫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办公室)、医疗救治组、灾后防疫组、后勤保障组、应急抢险组(3个),具体负责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包抓责任区的防汛抢险工作。

(一)防汛抗洪抢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领导、督导、协调各科室、各单位加强值班,确保雨情、汛情和全市防汛抢险救灾命令及时传递,做好防汛抢险应急工作。

2.根据城区防汛指挥部命令,按照《安康城区防汛抗洪预案》,负责做好老城办事处大北社区包抓责任区域全体居民安全撤离工作,确保无一人伤亡。

(二)各组人员和工作职责。

1.综合组(办公室):

组  长:李诗贵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王  丹  王  莉   杨  牧  贾学刚  张  锐

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安排、检查、督促防汛抗洪抢险责任落实。二是负责与市、区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和老城办事处、大北社区防汛抗洪抢险联络和工作衔接。三是负责防汛抗洪抢险人员组织,物资准备。四是及时掌握反馈防汛抢险动态信息,为本委防汛抗洪抢险领导小组实施高效指挥当好参谋。

2.医疗救护组:

组  长:梅安存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杜清华  胡章学  蒋开夫  柯  明  

邹  伟  惠  鹏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洪抢险伤员医疗救治工作。

3.灾后防疫组

组  长:刘芳霞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邹  斌  赵良述  柯昌军  周元鸿

赵  勇  肖维波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灾后防疫、卫生消杀、饮用水卫生检测、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陈  萍  市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

成  员:聂  明  熊  炜  杨  牧  李家安

负责防汛期间的防汛抢险物资调度、后勤保障等工作。

5.应急抢险组(3个)

第一组:

组  长:陈  玲  市卫生健康委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王  莉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副书记

成  员:邹  伟 方明朗 何龙江 马  骏 何  山(联络员)

郑向东 王永刚 李  海 唐  博刘堂峰

负责内环路、堰塘巷居民的“三到户”调查摸底、安全转移等工作。(重点区域:汉江公园汉水阳光怡养院老人54人,员工20人;汉江公园门店两处,共7人)

第二组:

组  长:黄绚丽  市卫生健康委保健办主任

副组长:聂  明  市卫生健康委规财科科长

成  员:熊  炜  沈照华  郭志春  屈  鹏(联络员)

陈  敏  石明涛  何云钧  高  军  陈育新

负责沙帽石街全段(2—62号)居民的“三到户”调查摸底、安全转移等工作。

第三组:

组  长:刘兴斌  市卫生健康委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余富世  市卫生健康委法监科科长  

成  员:柯  明  赵  勇  王恩刚  肖维波  惠  鹏

        何家树(联络员)高  峰  刘  峰  邹  威

负责小北街以西全段(2--41号)居民的“三到户”调查摸底、安全转移等工作。(重点危房:小北街19—20号、24号—28号)

未承担具体任务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在防汛抗洪抢险期间随时接受委防汛抗洪抢险领导小组的调配和安排,共同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四、市直卫生健康系统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原则

各单位要根据城区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和汛期汛情、雨情预报,积极做好医疗急救准备,按照先堤外后堤内的原则进行。当二号令发布后,救护人员到指定地点抢救伤员;委防汛抢险应急工作组全体成员迅速到单位集中,在委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分工,与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一起深入到包抓责任区,做细做实群众思想发动,雨情、汛情传递。当三号令发布后,救护人员随群众撤离,抢救伤病员。汛期后,立即组织进行全面消毒防疫工作;委防汛抢险应急工作组全体成员迅速到包抓责任区,及时组织做好群众安全转移、生活帮扶工作,确保防汛责任区内无一人伤亡,财产不受大的损失。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做好防汛包抓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高自然灾害防御能力和深化“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的具体实践。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扎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加强对本单位防汛抢险薄弱环节的检查整改,确保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防汛工作任务,及时制定完善本单位防、抢、撤工作预案,把各项任务分解到科室,把责任落实到人头,确保责任落到实处。组建和充实医疗救护、防疫消杀、卫生监督应急小分队,积极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防汛抢险各项准备落实落地落细。

3.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各单位要严格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听从上级组织的统一指挥调度。如逢节假日和重要天气时段,各单位领导要取消休假,迅速回到工作岗位,组织开展防汛工作。对因不服从上级统一调度、玩忽职守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党纪政纪给予严肃处理。

4.加强值守,严肃纪律。各单位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加强协调和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做好险情、灾情、疫情及突发事件等信息的上传下达,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凡因工作失误,发生失职、渎职现象,影响防汛工作及酿成重大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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