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自查 | ||
索引号 | szfgzbmswsjkwyh/2024-0029 | 公开目录: | 重点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法规监督科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3年12月1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12-15 15:20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卫健委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的自查报告 |
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工作的通知》(安法办发〔2023〕26号)文件要求,对照督察清单,现将市卫健委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自查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市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建设法治安康、省级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服务卫生健康改革发展为主线,树牢法治思维,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法治措施,深化改革创新,加强依法治理,为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法治思维。委党委坚持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下发《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方案》,先后组织召开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13次,邀请市委党校专家、法律顾问集中辅导学习2次,组织党员干部比较系统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的二十大报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习近平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宣讲《行政复议法》《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行政机关败诉典型案例》,有效提高了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强化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夯实法治责任。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听取各单位主要领导的法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安康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安康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安康市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办法》《安康市卫生健康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一版试行)》《市卫健委部门权责清单》等重大事项,制发了《安康市卫健委党委依法治理2023年工作要点》《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2023年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关于印发市直卫健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的通知》,召开了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党委(党支部)书记述法点评会议,推动各单位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率先印发实施了《安康市卫生健康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一版试行)》,定期开展公平竞争自查及市场准入壁垒排查,让市场主体既感受执法力度,也感受到执法温度。完成部门280项权责清单编制,11个市级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已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9个省、市级卫生政务服务事项目前正与市行政审批局对接委托及划转相关事宜,做到了清单之外无许可,实现审批服务“一窗式”办理。协同市行政审批局建立审管“四个协同”(审管措施同推进、重大事项同协商、现场踏勘同参与、信息推送同覆盖)机制,做到了审批与监管紧密联动、无缝对接,切实维护了卫生健康服务市场秩序。
(四)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对涉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或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或重大政策措施,坚持“法制机构初审、法律顾问复核、委党委会议集体审定”的机制,对未经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的,一律不提交会议讨论研究,严格把重大行政决策决定程序关。起草的《安康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安康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安康市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等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会议初审等程序。已经印发的《安康市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办法》向市人大法工委作了备案,《市卫健委部门权责清单》经市委编办、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联合审查公布,《安康市卫生健康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一版试行)》向市司法局报备。
(五)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质量考评自查全面完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三色”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全市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持证率100%,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率100%,委机关和市直医疗单位法律顾问聘请率100%。建立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清单,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实行案件讨论、审核、签发和送达程序,坚持办案机构、委机关两级法制审查,健全简易程序报告制度、一般程序合议制度、廉政谈话提醒等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陕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及实施标准》,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稽查评查,防范执法责任风险发生。今年市本级作出的44 件卫生行政处罚、22件行政许可无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发生。
(六)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深化依法治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不插手具体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的规定,对行政执法中办事流程、行政责任以及办理过程形成的重点信息以及重大政策措施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效果评估制度,累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59件,回复满意率100%。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处置群众投诉、化解医疗纠纷矛盾,受理并依法妥善处置群众诉求1431件,办结率100%;依法受理并回复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件,办结率100%。对群众密切关注的生活饮用水及市政集中供水水质、餐饮具集中消毒效果进行定期抽查监测并将结果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公示。
(七)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强化普法宣传。完成了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市委党校老师、相关部门专家和委机关法律顾问通过“安康健康大讲堂”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反间谍法》《基本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条例》等法律法规集中辅导学习,参加学习培训人员累计6000余人次。组织委机关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人员通过《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平台学法并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委机关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302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考试平均成绩均达优秀以上。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干部队伍法治意识持续增强。加大社会普法力度,通过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6.14世界献血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发放相关法规宣传资料1.3万余份,并通过安康日报社、健康安康微信公众号宣传普及了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政策措施和健康知识。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群众期盼,我委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持续用力推进改进。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全面系统,法治思维上还需持续树牢。二是用法治方式解决推动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复杂医疗纠纷争议依法化解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完善;三是委机关及各县级卫健部门卫生行政执法队伍中缺乏专业法学专业人才,公职律师力量薄弱,法治建设创新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卫健委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维护安全的根本保障,推进卫健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深入贯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的部署要求,抓深抓实抓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指导并督促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主要领导全面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发挥好带头学法、带头守法、带头普法作用,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知识清单,推动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准确完整理解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本领和能力。
二是加快推进法治示范建设,启动市级法治示范机关建设,持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政务管理和服务行为;推进省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示范建设增点扩面,提高医疗机构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能力。
三是加大法治建设人才培养,稳妥推进疾控体系改革,整合疾病预防、卫生监督资源,加大医学、法学专业人才招录引进力度,鼓励具有法学背景的工作人员参加公职律师考试,加大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推动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上水平上台阶。
安康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