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3人口发展报告出炉 老龄化和少子化加重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4-06-18 11:28
分享
  常住人口年均增加9.21万人,持续低速增长;城镇常住人口1931.15万人,有178.13万老陕属于流出人口,而外省来陕的人口有98.33万人;劳动力人口有效供给不足、城镇户籍人口增长慢于常住人口、养老模式和保障水平面临严峻挑战……陕西省2013年人口发展报告昨日出炉,据统计,201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3763.7万人,城镇化水平51.31%。同时,人口发展也面临着诸多压力,“老龄化”和“少子化”等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
  现状
  陕西常住人口年均增9.21万人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我省人口2013年呈现出人口低速增长、城镇化进程加快、少子老龄化凸显等特点。全省常住人口3763.7万人,比2012年增加10.61万人,占全国常住人口总量的2.77%,占比与去年持平;在全国各省(市、区)的位次由2012年的第16位后移至第17位。据统计,去年出生人口37.62万人,死亡人口23.11万人;有178.13万老陕属于流出人口,而外省来陕的人口有98.33万人。与2000年相比,13年间,常住人口增加119.7万人,年均增加9.21万人,净流出人口增加了25.31万人,净流出人口总量逐年增加,出生率与死亡率下降趋缓,自然增长率持续低位。
  城镇常住人口为 1931.15万人
  2013年,全省城镇常住人口为 1931.15万人,较2012年增加了53.85万人,城镇化率为51.31%,较2012年提高了1.29个百分点,在全国各省(市、区)中居第十八位,在西部十二个省(市、区)中,稳居第四位。与200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755万人,年均增加58.1万人,城镇化率年均提升1.4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同期1.35的平均增幅。
  抚养负担逐步加重
  从年龄结构看,2013年,陕西省常住人口中0-14岁538.21万人,15-64岁 2870.57万人,65岁及以上354.92万人。与2012年相比,0-14岁和15-64岁人口分别减少了2.99万人和4.67万人,而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了18.26万人。从人口抚养系数来看,2013年,全省总抚养比为31.11%,其中:少年儿童抚养比为18.75%,老年人口抚养比为12.36%。数字表明,陕西省青少年和劳动力年龄人口增幅减缓,老龄人口持续增加,“少子化”与“老龄化”现象日益凸显,成人抚养负担压力逐步加大。
  挑战
  劳动力人口有效供给不足
  陕西省统计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当前,陕西正处于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人口红利正在消失,人口发展面临结构性矛盾,直接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目前,我省人口增长已进入稳定低增长阶段,出生率、死亡率也维持较低水平。由于人口增长惯性及80后生育高峰回落的影响,尽管每年人口仍继续增长,但增量逐步放缓。未来几年,随着单独二孩政策的放开,人口增长可望逐步回升,但在全省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加快发展的背景下,滞后的人口增长特别是缓慢增长的劳动力人口势必会对经济转型、换挡造成一定影响。”
  城镇户籍人口增长慢于常住人口
  伴随着城镇人口的快速增长,城镇综合发展水平亦必须快速增长同步跟进,但目前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服务发展仍略显滞后,城镇化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2013年,全省户籍人口中城镇人口比重为38.01%,较2012年提高0.92个百分点,低于同期常住人口中城镇化率1.29个百分点的提升幅度。城镇化发展水平与城镇化质量提升(特别是城镇转移农民工的市民化水平),仍不同步。
  老龄化程度持续加重
  2010年以来,全省老龄人口持续增加,老龄化现象更加突出。到2013年,全省65岁以上人口已达到354.92万人,较2010年增加了36.54万人,年均增加12.18万人,65岁人口占全省人口比重由2010年的8.53%提高至2013年的9.43%,老年人口规模逐年增大,老龄化程度持续加重。同时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家庭呈现出“421”的组成模式,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显得步履蹒跚。据统计,2013年全省共有老年收养性机构840个,床位80979张,但相对于350多万的老年群体,社会养老机构及床位供应仍是杯水车薪。因此,探索新的养老模式,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迫在眉睫。
  建议
  优化人口年龄结构增加劳动力资源补给
  当前,中央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等重大战略部署,为陕西的发展迎来了新机遇。陕西省统计局建议,要紧紧抓住这一难得机遇,借力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改善人口发展环境,综合考虑人口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性、基础性和滞后性影响,在人口总量稳定发展的基础上,稳步提高生育水平,逐步优化人口年龄结构,增加劳动力资源补给。
  同时,随着农民工数量的逐渐增大和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成长壮大,更多农民工向往在城市生活、居住。因此,要加快落实中小城镇户籍改革制度,加强中小城镇在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社保等基本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建设,创造农民工进城的良好条件。让农民在自愿的前提下,有意愿、有信心、有能力向中小城镇聚集,真正使农民工获得与市民同等的待遇。科学引导社会公众转变传统的居家养老思维,逐步接受以居家养老为主、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模式,构建多元化养老体系。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加大对老年文化事业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扩大老年活动中心的覆盖面,满足老年人文化娱乐需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