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嵌玥) 3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8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其中包括5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3项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5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为《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职业性滑囊炎诊断标准》《职业性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诊断标准》《职业性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断标准》,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3项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为《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标准第165部分:乙草胺》《职业性慢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尿中1,2-双羟基-4-(N-乙酰半胱氨酸)-丁烷测定标准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补充了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的分级指标,增加了重度中毒性脑病分级诊断的客观依据。《职业性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断标准》更改了吸烟影响的相关条款等,增加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断肺通气功能测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