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启动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4-07-24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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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18日,安康市卫生局在旬阳县召开2014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暨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会,将通过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和医源性污水处置行为,提高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的覆盖率,降低医疗废物废水污染汉江水质的风险,保护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围绕三个重点进行:一是将安康中心城区、各县城建成区、国(省、县、乡)道沿线、汉江沿岸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固体医疗废物全部纳入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范围,督促地处偏远农村、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方式方法进行处置;二是督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医源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加强管理,确保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源性污水均达标排放;三是督促已纳入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废水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遵守医疗废物废水的管理规定,提高医疗废物废水规范处理的水平。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卫生局将采取五项措施推进整治工作。一是将医疗废物管理纳入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登记、年度校验审核的必备内容,实行强制管理。凡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在申请执业登记或执业许可证年度校验时,必须提交当年的医疗废物处置合同(协议)和缴费票据,否则暂缓登记或校验。二是以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依托,分区域建立若干个规范化医疗废物暂存点,统一收集暂存辖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医疗废物,形成“村收集、镇暂存、市转运”的收集转运网络,扩大集中处置覆盖面。三是加大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运车辆、无菌消毒设备的投入力度,强化运行管理,提高医疗废物转运处置效率。四是联合环保部门,集中时间开展以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为重点医疗废物管理执法检查,不按规定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的上限予以处罚。五是落实责任严考核,将医疗废物废水管理纳入到各县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机构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定期督办考核,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问责;整治不到位、监管不力,导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传染病传播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在专项整治启动会上,市卫生局联合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废物废水管理的通知》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区参会人员现场参观学习旬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废水管理工作。市双创办、市环保局分别就医疗废物废水管理的政策、技术规范作了解读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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