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在成功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示范县的基础上,认真贯彻省市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精神,在我市平利县按照“抓好创新、优化资源、拓展服务、促进均等”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均等化服务”的流动人口卫生和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新模式,进一步推动了该县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
一、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化。
把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服务均等化工作列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成立了以县卫生局局长、人口计生局局长为副组长,公安、工商、民政、人社、住建等部门为成员的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层层签订责任状,分解任务,夯实责任,形成了以卫生、计生部门为主体、以镇为平台、以业主单位为基础的条块结合、整体联动的格局。公安部门定期向计生部门提供流动人口信息,统筹抓好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教育部门利用流动人口子女入园、入学之机,配合做好流动人口信息摸底;其他相关部门在流动人口办理经商、务工、购房、租房、社会保障等手续时,主动与人口计生部门配合,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已形成制度化、规范化,为优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创新机制,完善管理,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范化。
首先从强化源头管理入手,在户籍地对流出人口严格实行“四个一”管理,即:已婚育龄妇女在外出前办理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一份计划生育合同、落实一个担保人和一项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留下一个有效的通讯联系方式。其次是建立了流入人口“七项”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了流动人口基本信息登记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是建立了清理清查制度,定期组织公安、工商、房管等部门对本辖区的流动人口进行清理清查。三是建立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检验制度,及时掌握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并纳入当地服务和管理。四是建立了计划生育合同制度,由有关部门、企业、雇主、房主、房客、社区、育龄妇女等方面互签计划生育合同,夯实各自责任。五是依托社区,建立了“逐户建卡、以房管人、共同管理、优质服务”的现居地服务管理机制,建立房屋出租户信息系统,落实房主责任。六是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通过电话、信函、网络平台的渠道,主动与流出地交流流动人口有关信息。七是建立了工作考核评估和奖惩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纳入各镇和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并实行单项考核、综合评估、“一票否决”。
三、扩展渠道,优化服务,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贴心化。
坚持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待遇、亲情化服务”的工作理念,为流动人口在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劳动技能培训、困难救助、职业中介等方面提供均等服务。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不断扩大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覆盖面。今年以来,免费为流动育龄群众进行“三查”342人次,治疗37人次,同时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资料发放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宣传服务活动,普及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增强公众防病保健意识。二是为流动人口免费发放避孕药具,设立药具发放点15处。三是开展了流动人口出生缺陷一级防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儿童预防接种、育龄妇女健康检查等服务。四是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咨询、法律解答等方面的便民维权服务,在就业培训、子女入托入学、营业执照办理等方面做到与本地居民一视同仁,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给予照顾和倾斜,做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权利对等、待遇相同,在全社会掀起了关心关爱流动人口的热潮。五是建立完善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对流动人口自觉履行义务、符合奖励条件的,按户籍人口给予同等待遇。
四、强化基础,精心部署,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格化。
按照“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要求,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网格化责任体系建设。针对流动人口较多的集镇和社区,建立以“楼栋户联系”为服务方式,实行“四定”工作制度,确定“网格化”管理模式。一是“定岗”,以流动人口楼栋为主,划分网格,每个网格设1名队员,实行定人、定户管理;二是“定时”,采取错时服务,确保24小时不间断运作;三是“定责”,完善信息采集机制,实行出租房屋“一户一档”的建档管理制度,将流动人口婚姻、生育、避孕节育等信息设置为必选项,实现对流动人口信息的一次性采集,并由人口计生专职人员输入信息平台;四是“定量”,对日常工作任务进行量化、标准化,合理确定工作任务基数,按照“周检查,月考核”的管理办法,进行工作考核评比,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主管单位,作为年度考核工作依据。
五、搭建平台,密切合作,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
按照“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的要求,完善县、镇、村(居委会)三级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网络,加强与相关部门在流动人口政策宣传、信息采集、技术服务、证件查验等方面的配合。完善与公安、卫生、工商协同服务管理机制,建立了“党委、政府牵头、各部门、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机制。一是与公安、卫生、民政和教育部门建立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加强信函、电话、网络平台联系,全面掌握流出重点管理对象生育、避孕节育情况。二是严格落实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房产、城市管理、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在各自范围内的职责,按照“社区主抓、警民参与、部门协同,业主负责、物业支持、中介配合,共同管理、分类服务”的管理服务模式,进一步明确了责、权、利,将小区居民、物业、中介、户籍警、房主、房客等不同的组织、个人和各种资源约束捆绑到以街道、社区为核心管理服务平台上来,建立了“处处有管理,始终有服务”的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