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下发《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函〔2016〕644号),安康市成功跻身第一批50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近年来,安康市委、市政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把医养结合、健康养老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新兴产业培育,市政府连续三年把健康养老服务列入向社会承诺事项,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又进一步明确提出了“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模式,实施好全省生态健康养老试点。”的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统筹兼顾,联合推动,坚持一手抓试点申报,一手抓试点探索,广泛调研、深入论证、多方协调、积极申报,先后形成了《安康市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业相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研究报告》、《安康市医养结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系列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方案,市政府下发了《安康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卫生计生局、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并以市政府文件向省主管部门报送了《关于请求将安康市列为医养结合试点市的请示》和《安康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省决策咨询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等部门领导先后对安康开展“医养结合”工作试点的区域环境、基础条件、工作现状和发展前景等进行了调研,均认为在安康市开展“医养结合”试点有基础、有条件、前景好。正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各有关部门的支持指导下,6月16日,安康市被国家卫计委、民政部确定为第一批50个国家级试点单位之一(全省仅有安康市、铜川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