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卫字(2011)7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麻疹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我市自2006年实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以来,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防控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9年全市麻疹发病降至历史最低水平,报告发病19例,发病率为0.69/10万。但是2010年全市麻疹发病大幅回升,共报告发病60例(汉滨19例、平利9例、石泉4例,白河、汉阴各6例,宁陕、旬阳各5例,紫阳、岚皋各3例),发病率为1.99/10万,比2009年上升216%。今年全市麻疹发病仍有继续上升趋势,仅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控制传染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是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县区卫生局要充分认识当前麻疹防控工作的重要性、麻疹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和实现2012年消除目标的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管理,将麻疹发病控制指标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麻疹疫情上升或发病数较多的县区要对疫情及时进行全面分析,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疫情高发、疫情暴发流行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提高并维持高水平麻疹疫苗接种率
开展麻疹疫苗预防接种是防控麻疹的关键措施。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基本公共卫生预防接种服务项目的要求,切实做好麻疹疫苗的常规免疫工作。按照国家免疫程序,2岁及以上儿童含麻疹成份疫苗常规免疫2剂次接种率达到95%以上,努力提高及时接种率。要加强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及时发现低接种率和免疫空白地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人群免疫空白。加大对流动人口和边远贫困地区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力度,制订相应对策,采取多种预防接种服务形式,提高适龄儿童麻疹疫苗接种率。各县区卫生部门要同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辖区内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漏种疫苗的及时补种工作,确保在儿童中建立高水平免疫屏障。
全面做好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各县区卫生局要认真部署,周密安排,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做好8月龄-6周岁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尤其要做好对常规免疫漏种儿童、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的调查登记及补种工作。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目标儿童麻疹疫情高发、疫情暴发流行的县、乡,当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不得进入一类单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切实加强疫情报告和监测,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陕西省麻疹监测方案》要求,切实加强麻疹病例报告、监测和爆发疫情监测等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积极开展主动监测和主动搜索工作,及时发现疫情,并对每例麻疹疑似病例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实验室确诊;对报告的疫情要及时进行分析,做好预测、预警工作。一旦发现有疾病暴发的苗头,要及时开展病例调查与搜索,采取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接种,控制疫情蔓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做好麻疹患者诊治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准确报告麻疹疫情,配合做好麻疹监测相关工作。卫生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对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做好麻疹监测、报告、防控及宣传教育等工作。
四、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有效预防医疗机构院内感染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具有发热、出疹等症状的患者进行预检分诊,并不断提高临床医生对麻疹病例的诊断能力,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同时,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认真落实消毒措施,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避免发生院内感染。收治麻疹患者的医院必须具备隔离条件,独立设区,候诊室和病房内通风换气良好,病房或病区入口处应有明显的“空气隔离”警示标识。各县区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
五、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参与
各县区卫生局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多部门、社会各界的作用,系统宣传消除麻疹工作的重要性以及相关政策、策略和措施,将麻疹预防控制作为科普知识宣传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流动人口以及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工作,使公众了解麻疹的危害、传播途径与预防知识,鼓励其自觉接种疫苗,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消除麻疹工作的良好氛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全市麻疹防控工作的技术培训、指导和检查督导等工作。
附:安康市2011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疾病 防控 通知
抄送:市政府,省卫生厅,省疾控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疾控中心
安康市卫生局政办科 2011年2月23日印发
共印42份
安康市2011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
为了降低麻疹发病,确保消除麻疹目标的如期实现,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专项活动的通知》和《陕西省2011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要求,市卫生局决定于2011年2月24日—3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8月龄—6周岁儿童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一、目标人群
在全市范围内对8月龄-6周岁无麻疹疫苗免疫史或未全程免疫的所有儿童(含流动儿童)进行麻疹疫苗的补种工作。上述目标人群凡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均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对于“0剂次”目标儿童在本次接种后按程序完成2剂次的接种。
二、实施时间
全市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时间为2011年2月24日-3月5日,3月10日前各县区将报表和工作总结,以电子版和函报的形式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科。
三、工作指标
以乡为单位,8月龄-18月龄儿童麻疹疫苗1剂次接种率达到95%以上;18月龄-6岁儿童麻疹疫苗2剂次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四、疫苗供应
查漏补种麻疹疫苗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逐级下发,严禁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各级CDC和接种单位利用本次麻疹强化免疫接种麻风二联或麻风腮三联等有价疫苗;为保证接种安全,注射器使用后由乡镇统一回收无害化处理;本次活动所用的报表由各县区自行印刷。
五、查漏补种方法
本次活动采用挨门逐户、边摸底边接种的方法;摸底工作要充分发挥村医和社区居委会的作用,为了确保辖区内全部适龄儿童纳入接种对象,切实找到2010年强化免疫的漏种儿童(包括流动儿童),对村医和社区居委会人员每发现一名1-4岁“零剂次”儿童并实施接种后给予3元补助,以调动村医和居委会人员搜寻漏种者的积极性。
六、接种要求
本次活动各地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接种形式,由有资质的接种人员及时安全地实施接种。在接种的同时应做好不良反应处置药品和人员的准备工作,同时做好接种后不良反应的报告处置工作。对在补种过程中发现未建卡、证的儿童应及时补卡、补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本次补种要及时上卡、上证,并将摸底接种儿童登记到附表1。
七、注意事项
目标儿童实施补种时,需与所有减毒类活疫苗的预防接种前后间隔一个月以上。
八、督导检查
市卫生局组织市疾控中心对麻疹发病较高的县区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各县区应对所辖乡镇派驻督导员进行全程督导和评估。各级按照统一的评估表(附表3、附表4)对所督导的地区进行补种后接种率的调查评估。
接种率评估:市级对每个县抽取两个麻疹高发乡镇(社区)和一个流动人口集中地、每处抽30名目标儿童、每县计90名儿童进行接种率评估。县级在每个乡抽取30名目标儿童进行接种率评估,并按照附表4的要求汇总报市疾控中心。
九、资料上报
各县区将附表2、附表4和本次活动的总结以函报和电子版的形式于3月10日之前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