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卫生局转发
关于确定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合格线的通知
安卫字(2011)83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管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卫医考委发〔2010〕10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向考生公布。
二〇一一年元月二十日
主题词:医师资格考试 合格线 通知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 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
卫医考委发〔2010〕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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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局,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经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0年12月15日会议讨论决定,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临床执业医师:351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70 口腔执业医师:360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83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20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6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54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6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86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84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