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首轮创建,我市有15家乡镇卫生院获得了“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称号,分别是:汉滨区流水镇中心卫生院、汉滨区茨沟镇中心卫生院、汉阴县涧池镇中心卫生院、石泉县池河镇中心卫生院、石泉县两河镇中心卫生院、宁陕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紫阳县洄水镇中心卫生院、紫阳县蒿坪镇中心卫生院、岚皋县民主镇中心卫生院、平利县老县镇中心卫生院、镇坪县曾家镇中心卫生院、旬阳县蜀河镇中心卫生院、旬阳县赤岩镇中心卫生院、白河县冷水镇中心卫生院、白河县茅坪镇中心卫生院。市卫生局拟推荐以上15家乡镇卫生院申报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的评选活动。
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实施意见》(陕卫基层发〔2014〕295号)、《安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实施方案》(安卫字〔2014〕296号)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社会各界监督,保证创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质量,现对拟申报参加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评选活动的以上15家乡镇卫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如有不同意见,在公示期内,请以电话或信函的方式向安康市卫生局举报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举报电话:0915-2295611
通信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解放路28号,安康市卫生局
邮 编:725000
安康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