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人口字〔2015〕55号
安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口计生局、高新区社区管理局:
按照全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的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深入开展核查。各县区要从政策落实、程序执行、资金兑现等环节,全面开展奖扶对象和资金核查工作。一要核查奖扶对象资格确认是否准确,查看新增人员常年申报、限时审核确认的工作机制的落实情况。二要核查工作程序是否严格执行,查看奖扶制度公开、政策宣传、“个人申报、村级审议、镇办审定、县级审核”的工作程序开展情况。三要核查是否严格执行“四权分离”工作规定,查看“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运行机制的落实情况。四要核查是否存在冒领、套取和骗取奖扶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奖扶资金等行为。
二、严格落实自查自纠。各县区要按照全市涉农资金“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专项整治要求,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对存在的问题要迅速落实整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予以纠正。要区分问题性质,对因工作失误造成的,要迅速追回奖扶资金并及时上缴国库;对冒领、套取、骗取和截留、挪用奖扶资金等行为的相关人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及时处理到位。要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坚决杜绝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奖励扶助工作水平。
三、切实夯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按照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扎实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按照奖扶对象确认条件和资金发放规定深入细致地对全部奖扶对象和资金进行全面地核查,做到人人见面,户户核对信息,确保核查工作不走过场。要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责任,全面按时完成计划生育家庭奖扶资金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并将专项整治结果于7月10日前书面报送市人口计生局。
安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