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卫生计生局关于印发 生活饮用水卫生和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卫生医疗废物管理随机抽查工作规则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6-11-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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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卫计发〔2016〕44

 

 

安康市卫生计生局关于印发

生活饮用水卫生和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卫生医疗废物管理随机抽查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直市管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市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要求,市卫生计生局制定《生活饮用水卫生随机抽查工作规则(试行)》、《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卫生随机抽查工作规则(试行)》、《医疗废物管理随机抽查工作规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随机抽查有关工作。市卫生计生局将于11月中旬组织对列入市场主体名录库的监管对象开展随机抽查。

(此页无正文)

 

安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21

 

 ?《生活饮用水卫生随机抽查工作规则(试行)》、《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卫生随机抽查工作规则(试行)》、《医疗废物管理随机抽查工作规则(试行) 

{C}{C}安康市卫生计生局政办科                2016年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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