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发〔2016〕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考生成绩单的发放工作作如下通知:
1、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通知要求,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打印成绩单,不再印发纸质成绩单。
2、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已开通网上成绩单打印功能,具体操作请参照附件2进行。
3、请各县区、各单位速通知广大考生周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2、考生成绩单打印操作须知
安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6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2016年医师
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国卫医考委发〔20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6年12月2日全体会议研究决定,自2016年起,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部分类别执行固定合格分数线,分别为:
临床执业医师:360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80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60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8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6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360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60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80
2016年口腔执业医师、口腔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中医类别民族医执业医师、中医类别民族医执业助理医师等不执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政策。
2016年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口腔执业医师:360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84
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70
2016年中医类别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293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26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医师:293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26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310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45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医师:310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45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医师:351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63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医师:351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63
具有规定学历的哈萨克医执业医师:199
具有规定学历的哈萨克医执业助理医师:82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26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22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22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
2016年12月2日
考生成绩单打印操作须知
考生用个人用户名及密码登录http://www.nmec.org.cn “医学考试服务平台”,在对应年份的考试项目下,点击 “成绩单”,查看成绩单(如图1)后自行打印。
扫描图1右侧的二维码可在线核验成绩。使用移动终端扫描后出现图2界面,再按提示输入成绩单左下角的四位验证码,即可显示考生信息和成绩。该成绩可与成绩单上成绩相互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