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及做好考生成绩单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7-02-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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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发〔2016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考生成绩单的发放工作作如下通知:

1、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通知要求,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打印成绩单,不再印发纸质成绩单。

2、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已开通网上成绩单打印功能,具体操作请参照附件2进行。

3、请各县区、各单位速通知广大考生周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2、考生成绩单打印操作须知

  安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26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2016年医师

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国卫医考委发〔2016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6122日全体会议研究决定,自2016年起,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部分类别执行固定合格分数线,分别为:

  临床执业医师:360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80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60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8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6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360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60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80

  2016年口腔执业医师、口腔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中医类别民族医执业医师、中医类别民族医执业助理医师等不执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政策。

  2016年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口腔执业医师:360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84

  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70

  2016年中医类别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293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26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医师:293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26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310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45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医师:310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45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医师:351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63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医师:351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63

  具有规定学历的哈萨克医执业医师:199

  具有规定学历的哈萨克医执业助理医师:82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26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22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22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

2016122           

考生成绩单打印操作须知

 

考生用个人用户名及密码登录http://www.nmec.org.cn “医学考试服务平台”,在对应年份的考试项目下,点击 “成绩单”,查看成绩单(如图1)后自行打印。 

扫描图1右侧的二维码可在线核验成绩。使用移动终端扫描后出现图2界面,再按提示输入成绩单左下角的四位验证码,即可显示考生信息和成绩。该成绩可与成绩单上成绩相互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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