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出台《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意见》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2-01-05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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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切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石泉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围绕领导体制、队伍管理、利益导向、考核奖惩、基层基础等工作体制机制的完善,一是进一步夯实县级领导包联镇人口计生工作责任,实行镇党委副书记和一名副镇长分管人口计生工作,建立县计生局领导及干部包联镇、镇领导及干部包片联村工作机制,同时,对包联区域负连带责任。二是各镇人口计生专职管理人员按照7-15名(不含服务人员)进行配备,确保镇机构改革后的人口计生工作力度不减。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按副科级职务配备,对完成年度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的计生干部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综合补助费。实行各镇年度人口计生工作考核结果与各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绩效考核相挂钩。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利益导向政策,对农村独女户、双女户女孩高考一本、二本、三本(大专)分别补助3000元、2000元、1000元;农村独生子女意外事故救助标准分别按照5000元、3000元、2000元补助;县财政从农业产业扶持资金中专项预算50万元用于计生家庭创业,每年每户帮扶不少于1万元。四是县委、县政府对年度综合考核排在前5名的镇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年度综合考核排在前5名的人口计生工作协作部门分别奖励在册人员每人奖金800元、500元、300元;对县计生局和县计生服务站年度考核获得全市前三名,奖励主要领导各2000元,奖励副职领导各1500元,奖励一般干部各1000元。五是夯实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建立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对重点对象实行县镇联动、联合执法,夯实了县法院、县公安局在人口计生执法方面的职责。为每镇每年拨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经费5万元,县财政每年为每村预算人口计生网络建设工作经费3000元,专项用于兑现村专干、中心户长报酬,着力打造“流动人口一盘棋示范县”、“村民自治示范村”、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示范村,强力推进村级人口计生工作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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