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 “四化”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3-04-12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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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实效,石泉县采取多项措施,实施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经常化督导、综合化治理,绷紧防止新生人口新别比失调这根弦。
一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该县进一步完善了B超管理制度、终止妊娠申报审批登记制度、孕情监控跟踪服务制度、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制度、定点分娩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婴儿出生死亡报告制度及出生实名登记制度等,加强对计生技术服务站、医院卫生院、药材批发站等机构的管理。县公安、民政、卫生、人社、统计、计生六部门建立了新生人口信息通报制度。
    二是落实跟踪服务责任,实行精细化服务。实行计生局领导包片及干部联镇和镇村干部、计生服务人员、中心户长包怀孕妇女的连带责任制。要求包保责任人在完成岗位职责的同时,负责做好所包对象的孕情监控及全程跟踪服务工作,认真做好包保监控记录和访视记录,避免自己所包怀孕妇女私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实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
    三是完善关怀关爱政策,实行常态化引导。该县在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的同时,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针对女孩的关怀关爱政策。明确对农村独女户、双女户女孩高考一本、二本、三本(大专)分别补助3000元、2000元、1000元,农村独生子女意外事故救助标准分别按照5000元、3000元、2000元补助,统筹部门政策资源,同时,在教育、医疗、生产、生活、扶贫等方面给予计生女孩家庭优先照顾,落实县直部门每年包抓5至10户贫困女孩。
    四是整合相关行政资源,实行综合化治理。严格执行B超机准入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在购置、新添B超机时必须到卫生局备案,并通过签订责任状,明确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人员的责任。食药局强化药材批发零售机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等药品市场的监管,规范药品批发、零售机构的管理,对于终止妊娠药品,严格控制进货渠道,实行出售备案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监督,认真查看销售记录,做到了底数清,流向明。公安局认真落实出生人口落户及个案信息通报制度计生、公安、卫生、食药等部门密切配合,坚持每季度开展以宣传教育、查处两非案件为重点的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对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和个人从严查处,严厉打击虐待、残害女婴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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