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 优惠政策促工作提升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3-06-08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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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到改革开放发展成果,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岚皋县将农村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相结合,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着力从就学、就业、就医等方面给予计生户关怀。
    一是医疗救助促百姓减负。在享受母亲健康工程检查时,为群众报销交通、生活费,对患病群众由农村合作医疗解决住院治疗费;贫困计生户住院分娩或因病住院的,除享受合作医疗报销外,民政部门还将给予医疗救助,切实他们的经济负担。
    二是教育关怀促学子成才。岚皋县从2012年开始实行了高中以下全免费教育,对贫困计生家庭学生,分别给予学前3元/天、小学4元/天、初中5元/天的生活补助;普通高中特困家庭学生每人 2000 元∕学年、贫困家庭学生每生 1000 元/学年和职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每生1500 元/学年的困难补助;对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优先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对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双女绝育户的子女实行中考加 10 分;对当年录取的农村贫困计划生育家庭本科生,由扶贫部门给予每生 12000 元的助学补助。
    三是产业帮扶促创业致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包抓计生家庭创业,从生产技术、产业信息、资金筹措等方面为计生家庭创业户出谋划策、倾斜帮扶。包抓单位给予每户不低于 2000 元的创业发展扶持资金,同时享受其他以奖代补政策。
    四是部门联动促和谐计生。扶贫局在避灾扶贫搬迁安置中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安排;民政局将城乡贫困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住建局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在落实改造补助款时,给予独生子女户增加1个人、双女户增加0.5个人份额的补助资金;财政局在足额拨付中、省、市奖励扶助资金外,对独生子女户给予60 元的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费补助;在新农村建设中,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列入项目计划,优先发放项目补助资金,并给予独生子女户增加1个人、双女户增加0.5个人份额的补助资金。
    五是落实待遇促工作开展。全县198个村(居)按照“县聘、镇管、村用”的原则配备专职计生专干,除基本工资外,县镇财政按照4:6比例拿出1000元专项考核计生专干;为提高基层计生干部工作积极性,从2012年起,给完成年度人口责任目标的镇办计生办、服务站人员每人每月发200元的综合补助,经年度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到位;对年度计生岗位工作成绩突出人员,县委组织部优先提拔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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