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不断深化,旬阳县多措并举,大力加强优惠政策兑现落实力度,充分利用协会组织深入发动群众的优势,广泛宣传人口计生政策法规,营造浓厚氛围,完善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形式,丰富自治内容。
变“治民”为“民治”。在推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过程中,旬阳县计生协变“治民”为“民治”,积极探索运用群众工作方法,组织群众依法参与计生工作,将其融入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民利计生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从新农合、新农保、移民搬迁等民生政策方面提供支持。
高标准打造国家级示范村。根据工作进展,我县提出要“一手抓试点示范、一手抓整体推进”,通过示范带整体,整体抓提升,实现了规范运行、梯次推进,形成了因地制宜树亮点、上下联动搞创建的蓬勃发展局面。
依靠村规民约进行自我管理。我县始终把村规民约作为关键环节来抓,坚持正面激励为主,着重用好村民待遇。广泛推行村规民约镇级审查备案制度,各村(居)按照民主程序,结合实际拓展,做到一村一章、一村一约。通过村规民约,把国家的“大法规”与村里的“小宪法”相融合,起到了化“国策”为“民意”,变“制约”为“激励”,寓“管理”于“服务”的作用,使计划生育成为村里的事、大家的事,形成了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的局面。
群众自治与“法制计生”相结合。我县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自治、利益引导、群众参与和民主监督原则;落实村“两委”计生工作责任制、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和评议监督制度;抓好整合自治组织、制定村规民约和完善民主制度三个关键环节。通过完善制度、明确职责,使基层协会工作更加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
群众自治与“诚信计生”相结合。我县分级制定诚信计生奖励制度,有效解决了落实节育措施、治理性别比、兑现奖惩等实际问题,缓解了干群矛盾,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夯实了基层基础,推动了人口计生工作在新形势下的创新发展。
据统计,从2007年起,旬阳县已培树国家级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3个,省级6个,市级22个,县级175个。全县64%以上的村(居)能通过群众自治开展村级计生工作,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不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