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岚皋县为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不断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示范县创建工作。
实施城乡统筹,确保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无缝对接。该县为统筹城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无缝对接,在村(居),以流动人口居住证件(包括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为前提,村(居)委会为主体与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合同》,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在城镇,凡居民和单位有出租房屋或单位干部职工有出租房屋的,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劳动用工合同》、《公民文明守法承诺书》、《房屋租赁社会责任书》和《劳动用工社会责任书》的基础上,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主体与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合同》,并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同时,每月定期向社区报送流动人口计生信息。真正形成“以证管人、以房管人、职责明确”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
落实“两项制度”,强化流动人口源头管理。一是建立流出人口“四个一”管理制度。在户籍地继续实行流出人口“四个一”管理制度。即已婚育龄妇女在外出前办理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一份《计划生育合同》、落实一项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留下一个有效的通讯联系方式。对长期流出县外的已婚育龄妇女重点对象,要逐人建立《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档案》,达到建档、挂牌、报表、平台“四统一”,并做到“六清”,即流出时间清、居住地址清、从事职业清、婚育现状清、节育措施清、奖罚情况清;对县内镇外的流动人口继续实行户籍地管理为主,居住地积极配合的双向管理职责。二是建立流入人口“七项”管理制度。即:一是流动人口信息基本登记制度。对每个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情况进行登记入库,确保人口计生部门掌握每个流动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是清理清查制度。以提高婚育证明办证率、持证率、查验率为突破口,每月会同公安、工商、房管等部门对本辖区的流入人口进行清理清查。三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制度。及时掌握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情况并纳入服务和管理。四是计划生育合同制度。由有关部门、企业、雇主、房主、房客、社区、育龄妇女等方面互签计划生育合同,落实各自责任。五是“以房管人”制度。对租赁房屋的流动人口,人口计生和公安部门互相配合,实行“旅店式入住”,落实房主责任。六是信息通报制度。通过电话、信函、网络平台等形式和渠道在两地间交流流动人口有关情况。七是工作考核评估和奖惩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三线”考核内容,并进行单项考核,综合评估。
强化四项机制,实现流动人口全面服务管理。一是实施跟踪服务,建立清理清查机制。利用“双节”、农忙季节农民工返乡高峰等关键时段,深入开展以流动人口重点对象清理清查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月活动。二是创建先进社区,推行以房管人机制。依托社区管理,建立“逐户建卡、以房管人、共同管理、优质服务”的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制度。逐楼、逐户、逐人登记建档,摸清各类育龄人员底数,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三是构建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县人口计生、统计、公安、民政、卫生、人社等部门管理资源,构建和完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开展流动人口变动趋势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跨部门、跨系统共享。四是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计生服务管理区域协作机制。加强流动人口区域协作联系,把县内镇外流动人口也要纳入服务管理之中,防止脱管漏管,杜绝违法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