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计生家庭发展能力,增进计生家庭和谐幸福,石泉县制定出台了《石泉县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启动创建活动。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及十六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石泉县幸福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创建活动的开展与落实。同时,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要求各级各部门将创建活动纳入日常议事日程,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将幸福家庭创建与其它涉农惠农工作有机结合,优化整合资源,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相应支持和倾斜,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二是确定创建目标。坚持项目带动、先行试点的原则,与计生新农村新家庭创建、群众自治示范村建设、农村计生家庭创业工程、“三五”扶贫工程、“三留守”管护服务工作、计生奖扶工程、扶贫连片综合开发、文明和谐新家园创建等相结合,明确2014年6个镇完成试点任务、2700户计生家庭达到幸福家庭标准;2015年全县全面开展创建工作,8600户计生家庭达到幸福家庭标准。
三是突出创建重点。重点围绕婚育文明、健康向上、优生、科技致富、崇尚公德、家庭和睦五个方面制定了幸福家庭标准,坚持宣传教育为先导,广泛开展文明倡导、健康促进、发展致富和救助保障四大惠民服务工程,向广大家庭提供生育、生殖、生理、心理健康服务,帮助计生家庭解决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中的实际困难,提升计生家庭发展致富和抵御风险能力。
四是强化严格考核。明确将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落实情况纳入各镇、各相关部门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任务,定期考核,严格奖惩。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全县创建活动顺利推进的,将依据《石泉县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