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陕县在财力十分紧缺、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坚持对计生工作“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保证了计生工作的基本需要,有力促进了人口计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加大对计划生育事业财政投入的责任感。该县在思想认识上,始终高度重视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工作,坚持把对计划生育的投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在预算安排和资金调度上,严格按省、市有关对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要求,在保工资、保运转、压缩各项非生产性支出的同时,全额预算到位,优先保证计划生育事业投入到位,并逐年有所增加。2014年截至目前全县共安排用于计划生育的资金达789.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750万元增长5.25%。
以县为主,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各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体制机制。认真落实人均和税改计生经费,建立了稳定增长的人口计生投入保障机制。按照省政府的规定要求,省、市、县各级对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投入实行环比增长,几年来,县财政一直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足额地将资金安排到位,2014年我县人均计生事业费投入按8.5元每人安排,人均流动人口计生事业费投入按人均1元安排,共计70.3万元,列入到本级财政预算。严格规范税改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确保税费改革补助资金用于计划生育方面的经费投入到位。2014年从税改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用于计生事业的支出为118万元,占省税改补助资金的总数的14.89%,超过上级规定12.84%的比例, 主要用于乡村计生专职人员报酬、计划生育服务站、宣传培训和优惠政策兑现上。认真落实奖励优惠资金,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面建立。全面落实及时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在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对应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的600户农村及下岗职工,安排独生子女保健费资金7.2万元;落实农村计生家庭参加新型合作医疗补助制度,对 4399个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按人均89元的标准配套,共补助资金39.1511万元;落实兑现双女户结扎奖励资金,全县60户每户按2000元的标准配套,共配套资金12万元;每例按500元的标准安排绝育手术误工补贴15万元;安排伤残及互助金9.79万元;安排城市居民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2.54万元;全面兑现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政策;积极支持和协助民政、扶贫、人社、教体、卫生、住建等部门对计划生育困难户在低保、扶贫开发、项目扶持、就业培训、劳务输出、子女入学、就医、廉租房分配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这些优惠政策的兑现,极大的缓解了育龄妇女的后顾之忧,有力地促进了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强化管理,充分发挥计划生育经费资金使用效益。为保证各类计生专款的安全使用,最大限度的发挥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该县从计划生育经费的预算、划拨、使用等环节入手,坚持每年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严格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对上级投入的计划生育专款和县财政拨付的资金,坚持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管理、追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