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被确定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单位以来,全县上下精准施策,统筹发力,以镇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五优镇”为载体,紧扣创建工作目标,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五大工程,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领导保障,夯实创建责任。强化领导保障。该县高度重视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解决创建工作的存在困难和突出问题。2015年7月,召开了全县创建工作动员会议,下发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和创建标准,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强化投入保障。建立了人均事业费、专项业务费和部门统筹经费“三位一体”的投入机制。强化创建责任。建立县级领导联镇、业务部门包镇联单位、各镇党政主要领导包片、其他班子成员和干部包村的创建工作包抓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督办检查,推动创建工作稳步开展。
二是强化宣传倡导,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宣传倡导。深化落实宣传教育“五个一”机制,建成新型人口文化园11个,开展人口计生集中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资料16万余份,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稿件106篇。强化网络建设。每镇确定1名实职副科级领导主抓卫生计生工作,稳定村组计生网络队伍,将村专干年报酬1200元提高到1500元,中心户长年报酬由原来的360元提高到400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明确1名领导分管计生工作,配备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强化基层基础。深入实施“22211”工程,在全县开展精细化管理试点,全县20%村社区达到精细化管理要求,池河镇、后柳镇达到精细化管理试点镇标准。强化信息运用。严格落实“1132”信息采集长效机制,全员人口数据库准确率98%以上,“一证通”应用率达到85%以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率、及时录入率均达到90%以上。
三是强化优质服务,夯实依法管理。强化优质服务。整合镇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资源,实施“双优站”建设,规范计划生育服务科室,配齐配强技术服务人员。“两项工程”稳步实施,共实施免费孕检1868人,参检率为85.1%;免费妇女健康检查16760人,参检率为95.4%,完成了年度参检任务。强化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城关镇向阳社区、池河镇西苑社区开展流动人口“网格化”管理试点,不断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二是强化便民服务。在县、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卫生计生窗口,实行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代理。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精简《再生育证》申报材料,推行服务承诺和代理办证制度,在熨斗、迎丰、池河等3个镇开展了再生育审批权限委托到镇办理,实行县行政审批系统计生证件网上办理。强化综合治理。建立卫生计生、公安、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人口计生信息互访互查共享机制和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机制,建立了计生、公安、法院联动的计划生育执法机制,提了升计生案件的查办率和执行到位率。
四是强化利益导向,加强关怀扶助。强化部门统筹。统筹涉农、支农、惠农各部门民生普惠政策,建立“普惠+特惠”“优先+优惠”的部门统筹工作机制,各部门在制定惠及城镇、农村居民的扶贫、医疗救助、困难救助、产业扶持、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时,建立针对计生家庭的优惠优先制度。强化政策落实。全面落实中、省、市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确认各类奖励扶助对象1745 人,兑现奖扶金 295.04万元,2015年兑现高考奖励56名10.7万元,落实中考加分4名。印发了《石泉县农村计生家庭精准扶贫工作方案》,从计生经费列支30万元帮扶303户贫困“计生两户”,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帮扶贫困计生女孩家庭100户。强化扶助关怀。认真落实“1145”工作机制,印发了《石泉县失独家庭关怀扶助工作办法》,对97户失独家庭落实包联责任人,将30名失独家庭纳入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4名纳入农村低保范畴,开通了失独家庭生育养育绿色通道和就医绿色通道,落实就医“五优先”优惠政策。
五是强化社会监督,实现群众满意。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统一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对计生服务内容、计生奖励优惠政策、计生事务进行公开,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完善监督机制。畅通 “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开通网站举报、电话举报和举报信箱等,畅通群众建议和投诉平台。健全和创新监督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民主评议会、第三方评议等多方收集建议和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不足,促进工作健康发展。完善考核机制。将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率纳入各镇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以群众满意认可为工作目标,构建优质高效、群众满意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体系,县计生部门在2104年全县行风政风测评中位居前三,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