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为571名特困人口报销医疗费用320余万元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6-01-20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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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统筹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合疗办等相关政策资源,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口住院医疗保障办法》,切实解决特困人口看病就医的问题。
  该县明确农村参合特困人口住院治疗的,属五保户的,新农合报销后全部费用由民政部门支付。其他持有《特困人口健康保障证》的参合特困人口住院治疗,在县内一级医院患者只需100元,其余合规费用100%报销;在县内二级医院患者只需交200元,剩余合规费用的65%由县民政局进行医疗救助,35%由新农合进行二次补助,实行一站式服务;在县外合疗定点医院,按现行新农合政策报销后,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由县合疗办给予全额大病救助,3万元以下由县民政局给予全额医疗救助。同时,建立落实特困人口大病就医预付金制度,预留部分资金,用于解决特困人口患重特大疾病的就医问题。据统计,今年累计为571名特困人口全额报销住院治疗费用320余万元,为2名特困人口预付医疗费用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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