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宣传暨中医义诊活动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7-07-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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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18日,由石泉县卫计局主办、县中医院协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宣传活动在县樱花广场启动,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自201771日起正式施行。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医药卫生体系的特色和优势,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12月和20168月、12月进行三次审议后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共九章六十三条,从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和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等方面做了阐述和规定。改革完善了中医医师、诊所和中药管理制度,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简单的启动仪式后,来自石泉县中医院内科、骨科、脑病科、中医理疗科的专家和护士在广场上为群众进行免费义诊,看到那些信任有熟悉的中医师在街头为大家免费看病,大爷大妈们纷纷赶来,排起长队等待专家为自己把脉看病针灸理疗科的大夫现场为腰酸腿疼的大妈大爷们扎起了针灸,手到病除的效果引得群众称赞不已。

石泉县副县长徐小丽,县卫计局、县中医院相关领导也来到活动现场,共同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宣传。此次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中医师义诊、中医适宜技术展示等方式,进一步了激发我县中医药发展新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拓展发展新空间、保障了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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