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汉阴县编制、人社、财政、卫计部门联合印发《汉阴县医学类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扎实推进卫计人才支撑工程,加快人才梯队建设,全力实现“人才兴医、人才强卫”工作目标。
该《方案》围绕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三个环节,突出引进高层次医学专科人才,有针对性地培养业务骨干,带动“引才、育才、用才、爱才”长效机制的建立,产生人才“聚集效应”。在培养本土卫生人才方面,由县卫计局和3所县直公立医院自筹资金,设立“汉阴县卫计人才基金”,实行专帐管理,专项用于鼓励优秀高中应届毕业生报考高等医学院校和卫计人才引进工作。从 今年8月1日开始,对“211”“985”院校正式录取的和其他医学院校第一批次录取的医学类紧缺专业(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口腔医学和中医学)汉阴籍学生,由学生及家长凭录取通知书,与县卫计局签订《汉阴县医学助学和就业协议》后,分别按每人每年 10000 元、6000 元的标准发放医学助学金。对现已就读于“211”“985”医学高等院校和其他医学高等院校一本医学类紧缺专业汉阴籍学生,毕业后回本县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均按上述标准给予补助。在引进外地高层卫生人才方面,对前来汉阴县参加卫生专业人员招聘考试的外地人员提供考试交通食宿补贴。对招聘录用人员发放引进人才奖励,奖励额度为博士研究生8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本科生3万元;引进人才奖励在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发放40%,5年内逐年发放总额的 60%。对具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引进并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211”“985”院校及其他医学类紧缺专业本科生,发放一次性奖励 5万元;对引进并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副高以上医疗专家,按副高、正高职称分别发放引进人才一次性奖金10万元、20万元。引进特殊学科带头人采取“一人一议”的办法,且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限制,优先岗位聘任,并按规定享受本县安家费、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
《方案》明确,该县对引进医学人才实行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备案制,具体由县卫计局负责制订《卫计人才基金管理办法》和《发放办法》。各类享受补助政策人员一经调离本县,次月起自行终止其相关待遇,并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履行相应职责义务。同时,发挥教育、人社、财政部门协作职能,加强对本县高中学生的政策宣传,及时掌握签约学生的学习动态;通过高薪重奖优惠政策,吸引外县高层次卫生人才来汉工作,努力营造卫计行业“重视人才、引进人才、善待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