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卫计局出台《健康扶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对健康扶贫工作中出现的领导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单位未完成工作任务;工作开展不力,核心指标不达标;责任医师签约服务不扎实,弄虚作假,记录不实;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等九种情形予以问责。问责分别采取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五种方式进行,问责结果作为干部教育、管理、使用、考核的重要依据。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严明健康扶贫工作纪律,夯实工作责任,凝聚全县卫计干部力量,推动全县健康扶贫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