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紫阳县制定印发了《关于调整健康扶贫“四重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的《方案》是在调研走访,以及结合前一阶段试运行的基础上作出的调整。调整后的方案使得政策更加科学化,更加惠民利民,真正缓解和破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一是调整执行时间,扩大覆盖面。原《方案》中执行时间自2017年7月20日开始,现调整为2017年1月1日开始,以患者实际出院日为准,并对调整时间段内未达到“四重保障”补偿限额的贫困患者由县合疗直接补偿达到90%。
二是调整结算方式,取消单病种结算。自调整之日起,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贫困患者取消执行单病种,按非单病种结算。
三是调整“第四重保障”起付线,全面取消住院起付线。原《方案》中指出,经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后,凡年度累计住院自付费用达到3000元的贫困人口,启动最低医疗保障,其标准为住院总费用的90%。调整后为经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后,凡报销金额未达到住院总费用90%的(包括其他项目补助),启动“第四重保障”,由新农合基金兜底达到住院总费用的90%。
四是调整“一站式”服务模式,更加方便群众办理。自2017年9月20日起,县民政局、县人寿保险公司停止对外补偿工作,由县合疗办、县民政局、县人寿保险公司合署办公,直接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统一收集资料,后台结算,最终由合疗办统一向患者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