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阴县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步伐,印发《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实施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对3所县直公立医院院长实行年薪制。
该县成立县直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管委会为主体,对3所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实行聘任制和年薪制。根据上年度各公立医院院长的实际薪酬,确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院长年薪分别为20万元、18万元和16万元。院长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考核年薪两部分构成,分别占年薪总额的60%和40%。基本年薪按照确定的标准,分成12等份,按月发放。绩效考核年薪根据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由县财政核拨给县卫计局,再由县卫计局一次性发放给医院院长。
该县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依据当年考核指标对县级公立医院院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85—89分为良好,75—84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对年度考核合格的院长,按标准兑现绩效年薪基数;考核结果为良好的,在标准绩效年薪基数上再奖励10%;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在标准绩效年薪基数上再奖励20%。年度考核不合格或重点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取消绩效考核年薪,并申请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调换院长人选。同时,严格财经纪律,实行年薪制医院的院长不得再从单位领取年薪制以外的薪酬。院长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仍按原资金渠道、缴费标准和缴交程序办理,个人承担部分由所在医院向个人收取。
据悉,该县院长年薪制是继县直公立医院医务后勤人员绩效工资改革后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完善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医疗服务综合效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