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加强监管保障医供体高效运行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7-11-30 00:00
分享

为建立发展共谋、服务共建、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医疗服务体系,实现县镇村医疗机构“一家亲”“ 上下联动”“一条心”的服务格局,石泉县加强监管确保县域医供体高效运行。

强化政府监管。组建由政府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务人员代表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公立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决策、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和院长的选拔聘任、年薪标准、任期目标考核等工作。

强化行业监管。落实医疗机构干部人事调配权归口卫计部门管理,县级公立医院人员调出调进或特殊人才引进需经卫计局同意。组建医疗集团后,现有在编在岗人员,由医疗集团进行管理和聘用并决定去留,其他医疗机构人事由卫计局统一管理考核。同时,整合执法力量,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加强医疗服务、药品供给、医疗保障等领域监管。建立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存在失误,医患纠纷发生赔偿结果的,根据事故认定结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强化内部监管。县纪委监察局将医疗集团纳入纪检监察监督范围,派纪检监察员入驻医疗集团,对医务人员遵规守纪、医德医风、药品购销和医疗设备采购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扎实开展人民满意医院、改善医疗服务环境等活动,强化医德医风评估奖惩,对患者投诉反映的冷漠生硬、态度恶劣、开大处方、收红包、收回扣等问题严查重处,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医德医风高尚的医务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强化民主监督。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普通群众等组成的社会监督委员会,定期组织开展视察、测评等活动,实行医德医风投诉举报查处和医师医疗服务不良记录登记制度,登记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个人薪酬等挂钩。建立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征询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群众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满意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