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和环境监管,按照市环保局的统一部署,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相关规定,对我市医废进行集中处置,市政府批准由中心医院分管医废处置中心。
协议签署前,镇坪县卫计局召开全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医废处置工作会议,医疗废物处置所所长宣读镇坪县医废处置情况,介绍县镇村各级卫生组织的处置情况。会议学习了市上开会传达的省上关于医废处置相关会议精神,法律法规等,并对医废处置、转运、暂存进行培训。
会议中卫计局副局长廖柏树强调,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医废处置的意义,全力支持配合做好医废处置工作。规范医废处置是镇坪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健康城市必备条件,也是我们一江清水送北京的基本保障。